[北京市]2005年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的通知
2005年度北京市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将于10月24日开始。按照《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36号)文件要求,持有《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以及评审所要求的其它材料的人员可参加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参加200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在50分至59分的人员持考试成绩通知单以及评审所要求的其它材料也可参加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并且只在本年度参评有效。
申报评审的人员须在 2005年11月4日—10日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提交申报信息,并于2005年11月15日—11月18日在北京财政服务大厅(阜成路15号)报送申报材料。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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