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5]1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琼财会[2005]1234号文件的部署和安排,现就2006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6年5月20日、21日举行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
|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5月20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5月21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三、考区设置
设海口市、三亚市两个考区,承担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会计工作年限指取得学历之前与之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之和。
(三)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中、初级资格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
(四)跨省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将原考区考试办公室出具的2005年度考试成绩转移单和档案调转软盘直接送到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海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以下简称“省会考办”),转来的考生档案号不变。
(五)港澳居民参加考试报名条件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对符合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
2、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要求如下:
1、应届毕业生是指在考试年度(2006年)可毕业取得高中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够证明考生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
(一)2005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报名。
(二)省直单位报名点:
1、海口市解放西路12号6楼(电话:66219619,66113304)
2、海口市解放西路海城大厦503(电话:66220547,66226113)
(三)市县报名点设在市县财政局会计科(股)。
(四)2006年4月30日前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手续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先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一式两份、购买报名信息卡,填列完毕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及盖章后,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约38mm*27mm、对比明显)正面相片三张、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跨年度报考人员须带2005年度成绩合格单)到报名点交验报名。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签名承诺所提供的证件真实、完整,所添涂的信息卡信息正确,自行承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考后成绩无效和信息错误风险。
2、2005年度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中级资格报考考生应填涂2005年度档案号,否则上年度合格成绩无法合成。
3、考生应在信息卡粘贴相片,请用指定双面胶粘贴,按红框内上、下方向正确粘贴,切勿倒贴,相片大小不能超出红框范围。
4、考生不能同时报考中级和初级资格,包括在不同报名点分别报考中、初级资格,否则取消其中之一;按照全国会计考办规定,2005年通过了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考试单科成绩不予滚动。
5、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及港澳居民参加考试的,其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的方式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涂。
特别提醒:因报名信息卡内容由光电阅读机自动读入电脑,且生成准考证后不能更正考生信息。请报名人员务必自行核对,责任自负。
(三)报名费按琼价费字[1997]124号文执行。
级别 |
报名费(元) |
报名资料费 |
表、卡、双面胶各一份 |
报名手册 |
初级资格 |
90 |
1元 |
3元 |
中级资格 |
3科:110 2科:90 1科:45 |
七、考试用书及培训 2006年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考办制发的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统一使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指定考试用书,考试用书在2005年度考试用书的基础上予以调整、勘误重印出版,大纲及考试用书统一由省会考办组织安排。
考试培训工作由社会自行组织。各社会办学机构不得以“省财政厅指定”“XX财政局指定”为名招生。严禁各报名点借机强行组织考试培训,向考生强行搭售各类书籍、资料。
附件1: 2006年度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代码及序号 报名点名称 代码 序号 海南省财政厅报名点 0101、0102 00001-99999 海口 0103 00001-99999 澄迈 0104 00001-99999 定安 0105 00001-99999 文昌 0106 00001-99999 屯昌 0107 00001-99999 琼海 0108 00001-99999 万宁 0109 00001-99999 儋州 0110 00001-99999 琼中 0111 00001-99999 洋浦 0112 00001-99999 白沙 0113 00001-99999 昌江 0114 00001-99999 临高 0115 00001-99999 三亚 0201 00001-99999 陵水 0202 00001-99999 保亭 0203 00001-99999 五指山 0204 00001-99999 乐东 0205 00001-99999 东方 0206 00001-99999 附件2:
1、根据全国考办的通知,每科收费相应增加6元上交全国考办。 2、报名点劳务费返还标准: 海口地区报名点:初级(两科)10元 中级(每科)3元 其 他 市 县: 初级(两科)15元 中级(每科)6元
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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