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6年职称考试报名公告
一、报名时间:2005年10月24日至11月3日(周六、日照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深圳各区财政局 

  三、报考条件: 

  1、持有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证;持有异地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已在深圳财政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报考。 

  2、中级职称:(工作时间标准是:一是按取得毕业证的时间算起;二是按取得会计从业证时间算起。2个条件符合一个即可报考中级,时间计算到2005年12月31日止)。 

  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㈤、取得博士学位。 

  3、初级职称: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没有要求) . 

  四、报考手续和要求: 

  1. 办理流程:申领表格(按要求填写并盖单位公章)→ 审核报名资料→缴费后交报名表 

  2、填表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准用圆珠笔,书写工整不涂改。 

  3. 填涂信息卡必须用2B铅笔;用字代码号要查找准确再填涂,填涂有误则后果自负。 

  4. 报考者须备近照3张 (小1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相同底片)。 

  5. 信息卡背面红方框内,要按上、下方向正确粘贴相片,切勿倒贴,并确保粘贴平整,严禁用双面胶纸粘贴相片。 

  6. 按照规定,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假证件应予没收其,并记录在案(2年内不准报考);不 

  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能报考,否则报考后考试成绩无效。 

  五、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三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报名收费:初级、中级均按每科50元收取报名费。 

  七、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2006年沿用05年考试大纲。需要购考试用书的考生到交款处预订,今年考试用书约在明年1月份领取,是否预订自由选择。 

  八、注意事项 

  1.不能同时报考初级和中级,如有双重报考,按初级上报,后果自负,报名费不予退回。 

  2.报名资料经过审核并缴交费用后,开出单据则无法退回考务费和订书费。 

  3. 报名的票据是领取准考证和书本的唯一证据,领取书本凭“核对联”,票据遗失将不能取书。 

  4、跨省、跨年度报名的人员请看本网站“会计问答”第20题详情。 

  九、报考科目: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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